《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

        更新时间:2020/05/11 13:35:29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助力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本市企业、自然人到本市对口支援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帮助脱贫致富,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合组〔2014〕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制定了《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依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从2020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系人:童钢,办公电话:021-23115477、传真:021-63557175,电子邮箱:gtong@hzjl.shanghai.gov.cn。

  相关链接:《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