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府合作交流办2021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3/16 09:51:48  

沪府合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市政府合作交流办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办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区域合作、企业服务、友好往来等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百年华诞,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

(一)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新要求。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加强与云南、贵州遵义方面的沟通对接,共同完善调整方案,科学安排资金项目,优化本市各区结对关系,稳定援滇援黔干部队伍,积极稳妥推进结对关系调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按照“两保持、三加强”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办好上海对口云南产业消费协作现场会、“百县百品”等活动,扎实做好就地就近就业和来沪稳岗就业工作,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会同对口地区共同探索建立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帮扶机制。围绕加快推进对口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着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着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移民社区示范区建设,助力对口地区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

(二)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涉藏州县仍保持现有对口支援体系不变”的要求,继续突出民生改善、产业帮扶、稳边固边、兴边富民,深入开展交往交流交融,促进边疆地区发展,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和长治久安。稳步推进亚东边境小康示范村、援青保障基地干部保障基地、喀什六中和莎车县第二中等重点项目建设。扶持特色产业和经济合作社发展,鼓励和引导上海企业投资兴业,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落实文化润疆润边要求,挖掘对口地区优秀文化,全方位推进文化交流互鉴。开展“云”服务,推动“组团式”教育、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加大干部人才培养培训力度。落实“制度+科技”要求,探索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模式。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围绕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等重要节点,落实“纪录小康工程”“脱贫攻坚答卷”“脱贫攻坚成就展”等重大宣传任务,加强“一起去看幸福”(暨“让小康有鲜艳的底色”)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人等主题宣传,总结宣传本市助力脱贫攻坚经验和成效。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的相关资助政策试点,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继续办好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

二、创新开展区域合作和企业服务

(四)深化重点区域合作。聚焦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进一步深化《上海与全国主要城市区域联动指数》研究发布。着力推动本市与重点省区市政府间框架协议的落实落地,重点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粤港澳、成渝都市圈等国家战略地区合作。进一步做好本市参加各地经贸展会的组织协调,拓展工作内涵,提升工作成效。对标国家对口合作评估要求,推进落实沪连对口合作。加强本市与兄弟省区市的友好城区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五)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本市“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空间发展布局,积极构建市区联动、部门携手工作机制,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网络建设。推动落实《关于深化国内合作交流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嘉定区深化国内合作交流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等,加强投资促进工作。探索开展企业“请进来”“走出去”大数据分析,服务引导国内企业来沪发展、上海企业国内布局。发挥异地商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放大进博会、重点经贸展会溢出效应,助推符合本市发展定位的各类要素集聚。

(六)加强办事机构服务管理。谋划“后脱贫”时期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规划发展,深化服务内涵,为本市“取各地之长、创上海之新”发挥作用。构建驻沪办事机构联络协调新机制,出台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双服务”“双通道”建设。稳步推进长三角地区县级异地商会登记试点工作,完善登记管理办法,促进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协同做好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友好往来规范管理

(七)切实提升公务接待统筹能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上海市公务接待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全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发挥全市公务接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资源共享,促进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日常公务接待质量和水平。

(八)高质量完成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接待任务。优化大型活动的接待模式,全力保障建党100周年、第四届进博会、第十届花博会等大型活动内宾接待任务。深化项目责任制,加强接待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接待工作软实力。

四、围绕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从严抓好党的建设

(九)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政治建设统领,严格执行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对标对表、立足实际,结合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活动,讲好故事、用活资源、创新形式,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习教育全面覆盖、体现特色、富有成效。

(十)促进党建责任落实。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巡视、审计、考核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压实办机关、服务中心和援外驻外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联建等制度,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援外驻外党建指导工作力度。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注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履职,探索建立选派单位、前方工作机构、后方支持管理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四方联动”党建工作机制和驻外机构党组织“双重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账目清清楚楚、项目清清爽爽、干部清清白白”。加强驻外机构财务管理,年中专题项目检查与年底案例培训督查并重,创新财务管理手段,完善制度规范,夯实驻外机构内控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变化即时报备制度,做好抽查核实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丰富活动内涵,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升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十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奋力担当新时代新使命的若干意见>的工作举措》,着力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关心干部成长,持续打造“善合作、敢攻坚、出精品”干部队伍。开展党员先锋行动、立功竞赛等特色活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制定实施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深入推进落实“干部日志”、谈心谈话制度。

五、强化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

(十二)加强顶层设计。完成《上海对内开放与合作交流“十四五”规划》以及对口帮扶分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发布,提出“十四五”时期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和目标任务。制定我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五年行动方案,在过渡期内更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上海与相关对口地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助企业投资、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等措施。

(十三)加强统筹谋划。筹备召开市助力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召开市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会同本市对口地区党委政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项目推进会等,推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开展本市东西部协作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指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十四)加强服务保障。聚焦落实国家战略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市代表团赴对口帮扶地区、对口合作地区和国家战略节点省区市等学习考察计划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做好随团服务保障等工作,促进本市与兄弟省区市交往交流交融。

(十五)加强调查研究。主动走访市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规划计划沟通,任务项目协调,信息资源共享。发挥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决策咨询、前瞻性研究和问计问策活动。


 


抄送:市各援外前方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