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754301694D/2021-00024     文 号:沪府合办发〔2021〕5号     发布机关: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08 17:34:3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沪府合办发〔202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加强

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外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驻外办自身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驻外办党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等情况,向纪检监察组等及时报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严明党的纪律贯穿于驻外办各项工作之中。

二、深化制度建设,严格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完善工作流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制度学习,驻外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学,通过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如实、具体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立卷归档备查。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产管理。增强内控管理意识,修改完善内控手册,落实内控各项要求。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预算约束。依托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途径,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实施的规范化水平,增强事前防范及过程管控能力。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处置,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四、注重思想教育,推动文化建设。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形势背景,深入开展驻外办职能定位、愿景使命的大调研、大讨论,厘清方向、凝聚共识。继续在驻外干部中深入开展来驻外办“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留什么”的谈心谈话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驻外办“三个远离”的实际出发,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营造团结奋进、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