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发布日期:2022/08/31 10:26:3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高度重视。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出了全面谋划。2021年9月,国务院批复《“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对加快12个革命老区和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2022年5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发改振兴〔2022〕766号),明确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15个东部城市与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其中上海与三明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六安市(大别山革命老区)结对,主要有5个方面重点任务(即: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对口合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