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草《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31 10:23:0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关于起草《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起草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与革命老区(三明、六安)对口合作工作。市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指示,市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我办牵头统筹,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对接、抓好工作落实。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加强我市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统筹谋划,我办及时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
一方面,抓紧对接工作。自5月底国家发改委部署工作任务后,我办与三明、六安两地分别召开视频会议,交流情况、对接需求。7月中旬,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办专程赴三明、六安两地,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其间,三明、六安两地领导和有关方面多次来沪,围绕编制五年实施方案、建立对口合作机制、明确对口合作重点等事项,与我办深入沟通并达成共识。
另一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办文要求,7月中旬,我办牵头向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14个部门,书面征询对贯彻落实《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起草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后,我办再次以书面形式向43个部门和各区征求意见,与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和部分区逐一举行座谈交流,对文稿反复进行修改。经报办党组同意,形成目前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东部城市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做好与三明、六安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拟定了“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推动文旅康养发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共建产业合作平台、加强经贸合作交流”等5个方面重点任务及相应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从健全组织机制、做实结对工作、加大政策引导、加强评估督促、强化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并明确了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