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1/03/11 03:43:59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秘书处,联系电话:23115373。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10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在“上海合作交流”网站上更新有关公开信息,并对网上咨询和投诉做到认真及时的回复;二是及时向上海市档案馆递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上海合作交流”网站上主动公开,向市档案馆主动送交有关信息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办网站“上海合作交流”(http://xzb.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办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6次,咨询电话接听167次,网上咨询49次。本办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238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办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配合相关兼职人员3人。

  本办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办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提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合作交流工作的特殊性,本办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整理,更好地服务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

  八、说明与附表

  说明:以下附表的统计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0

      4.“信息不存在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7.“重复申请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

0

                 2商业秘密

0

                 3个人隐私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9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7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50238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