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0/01/13 07:44:28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助力社会广泛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打造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是各级政府自我革新、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2019年,我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度聚焦对口支援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合作交流这一主责主业,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大力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健全基础制度。把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基础制度作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牛鼻子”,结合新条例实施,重新修订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建立信息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利益相关方列席相关会议制度等共计8项制度,以制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结合机构改革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细化梳理我办有关事项,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注重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大决策的全流程公开,及时做好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企业、公益组织、重要课题和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等有关信息的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渠道和载体,加强制度政策配套解读。创新公众参与方式,为市民群众搭建了解我市扶贫工作的项目平台,形成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及时与申请人联系确认相关信息,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均按规定给予指导和释明。健全对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受理、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答复的规范性和合规性,全年共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5件,未发生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注重信息公开全流程、全要素数据归集整理,确保相关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是优化平台建设。丰富官网政务公开平台设置,优化模块功能,新增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专栏,进一步优化热点回应等专栏功能,专栏信息及时更新。充分发挥“上海合作交流”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功能,健全信息公开途径。
六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制定实施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签订相关协议,邀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对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组织召开机关内勤工作会议、合作交流“微讲堂”暨政务公开培训会等,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将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办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重要场合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完善工作责任制,优化信息公开内部考核,加大内部督查督办力度,持续凝聚信息公开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下一步我办将按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继续细化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目录,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内容支撑。进一步增强业务处室公开意识,强化信息公开责任,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转变,使主动公开成为工作中的常态。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把信息公开作为履行政府职责、畅通信息渠道、展示机关工作的重要窗口,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责任感和显示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