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3/01/17 11:58:4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本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实际,坚持聚焦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相关活动,持续推进公众参与常态化、长效化,以公开强监督、促规范、聚民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坚持聚焦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注重围绕本市深化对口帮扶、推进对口合作、服务投资促进、联系驻外驻沪机构等重点领域加强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2件,连续四年实现公开数量递增。及时公开发布我办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活动开展及项目推进、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会议培训等各类信息。全年未产生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处罚和强制等方面信息。

  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在申请人类别方面,其中3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企业申请。在答复办理方面,其中1件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并经研判后主动公开于办官网,3件由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上述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按要求积极做好存量依申请公开类历史公文转化工作,全年转化5件并主动公开于办官网。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严格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管理,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在信息内容维护中的专业作用,注重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有序推进政府公文备案信息平台对接,全年推送备案公文58件,较去年提高32%。强化信息解读,全年解读相关信息5件次。

  四是创新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谋划开展政府开放月相关活动。举办迎进博、促合作、谋发展主题交流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各省市驻上海办事处、各地在沪商会、上海在外商会、进博会合作交流采购团成员单位、各地在沪重点企业负责人、相关投促机构负责人等共计500余人参加,并发放部分问卷调查征询相关方面意见建议。

  五是强化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在平台建设方面,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强化平台技术运维保障,按要求继续发挥好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注重新媒体、自媒体平台有益补充。在监督保障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形成开年有工作要点引领、日常有工作提示、进度按节点通报、年终有工作考核的工作闭环,更好发挥信息公开整体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虽然在公众参与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一定进展,但在邀请社会公众列席相关会议方面还有短板;二是信息公开常规工作有序推进,但在工作创新开展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后续将从三方面改进,一是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推动公众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化。二是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水平,围绕主体多元、渠道多元、主题多元、形式多元持续发力。三是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机关自身信息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稿件:2022年度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解读材料)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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