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31 13:58:36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年1月30日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本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实际,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培训学习,有效发挥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信息公开的示范牵引作用,强化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公开,持续推动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注重围绕本市对口帮扶、对口合作、企业投资服务、驻外驻沪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办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部门预决算、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和公众参与等重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98件,有效保障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未产生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处罚和强制等方面信息。

  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在申请人类别方面,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在答复办理方面,其中1件向申请人提供了所需相关信息,2件由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上述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公开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发挥第三方力量在信息内容维护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政府公文备案信息对接,全年推送备案公文31件。强化信息解读,全年解读相关信息6件次。注重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全年进行安全检测评估4次。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在平台建设方面,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第三方运维单位协同联动,加强平台保障专班建设,强化平台要素支撑,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监督保障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及时制定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培训学习,邀请专家进行专门辅导;强化系统观念,加强市区结对和前后方联动;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提示和通报重要内容;强化效果导向,更好发挥内部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在政民互动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组织公众参与的方式还不够多元、主题还不够丰富,后续将立足我办职能特点,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挖掘潜力,结合重要政策修订、重大活动举办,进一步提高本市对口支援与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稿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