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5/01/20 09:41:32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1月20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目标任务,深化工作机制,强化培训学习,有效发挥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信息公开的示范牵引作用,强化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公开,持续推动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注重围绕本市对口帮扶、革命老区对口合作、企业投资促进、驻外驻沪机构管理重点领域强化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及时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办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年度财务工作要点、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部门预决算、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和公众参与重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03件,组织开展2场政府开放活动,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有效保障市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内未产生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处罚和强制等方面信息。

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在申请人类别方面,2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企业法人申请。在答复办理方面,其中1因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给予不受理告知书,1件因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正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1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注重依申请办理规范性、科学性,对较复杂申请件,主动寻求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确保办理准确规范;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的,也及时指导向对应职能部门提出申请。上述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收到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核要求,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发挥第三方力量在信息内容维护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政府公文备案信息对接,全年推送备案公文27件。加强重要政策、重要文件等信息的解读,注重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年解读相关信息4件次。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全年进行网站安全检测评估4次,及时清理具有较强时效性和不具备实际效用的信息

强化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在平台建设方面,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信息公开主渠道、主阵地定位要求持续完善功能、优化设计,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重要补充作用强化平台要素支撑,持续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第三方运维单位协同联动,持续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互通。在监督保障方面,强化设计指导,及时制定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利用办内勤工作会议、基础工作会议等契机组织开展内部培训交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市区结对和前后方联动,及时提示和通报重要内容;强化督促落实,细化信息公开内部考核指标,推动更好落实公开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短板,主要是更好发挥市援外驻外机构信息平台作用,将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重点任务与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相结合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后续将强化对市援外驻外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和指导,持续凝聚前后方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持续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