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驻沪办事机构是否需要备案?2017-12-22

        更新时间:2017/12/22 08:45:26  

答:为了进一步做好驻沪办事机构服务指导工作,驻沪办事机构可按需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提交《驻沪办事机构情况登记表》以及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相关材料将作为本市有关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