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合作交流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特色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5/10 01:22:37
各驻沪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上海在外单位党委,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党支部,直属机关党委,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党委,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总结和深化市合作交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现根据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及市委要求,按照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以下简称工作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部署,在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特色项目创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将“两学一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蕴含的先进理念、创新的工作思路、成功的工作模式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范例加以归纳提炼,尊重基层首创、打造特色项目、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1、政治理论学习要紧扣中心。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持续开展“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组织广大党员持续深入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2、党员教育管理要抓在经常。以创建特色项目为抓手,充分依托“三会一课”等制度,使“两学一做”作为基层组织生活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认真总结提炼“两学一做”以来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做法,探索形成符合单位实际的长效机制。
3、强化党建责任要落在基层。不断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基层的鲜明导向,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
4、创建活动成果要讲求实效。要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党组织类型、党建工作特点以及中心工作的需要,项目载体要找准方向和着力点,充分凸显自身优势和成果经验,挖掘和培育特色鲜明、具有个性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创建内容
1、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工作模式机制创新,破解部分基层党组织结构有待理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瓶颈难题。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证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探索形成党员教育管理长效化的思路举措。
2、不断强化党组织在对口帮扶工作中统揽全局、凝聚人心、整合资源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融入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精准扶贫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党建带动援疆、援藏、援青、援滇等援外干部人才工作,在推动当地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发挥好引领标杆的作用,为上海对口支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3、突出区域化党建联建共建,不断增强外省市驻沪党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引导广大驻沪党员融入上海城市党建工作格局,积极参与驻地的社会创新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稳定发展等工作,提升对流动党组织及流动党员的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持续深入地推动上海与外省区市之间合作交流,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4、系统央企驻沪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活动的有效方法,引领广大党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为推动企业创新转型、适应市场发展潮流,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做表率、当先锋。
四、组织实施
本次创建工作分为组织申报、开展活动、总结提炼和评定表彰四个阶段。
(一)组织申报(4月下旬至5月上旬)
4月下旬启动创建申报工作,于5月上旬完成申报立项。各单位在5月15日前提交申报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背景、活动载体、流程步骤和成果预期等方面。
活动背景:简明介绍创建活动的背景、主题、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等。
活动载体:概括介绍活动的主要内容,搭建的活动平台,运用的活动载体等。
流程步骤:详细描述活动的具体流程,工作方法、步骤,以及时间节点安排等。
成果预期:对创建活动的预期效果或已经实现的成果进行相对准确的预判或总结。
(二)开展活动(5月-11月)
系统各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立项报告内容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活动期间要加强活动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发动广大党员积极投入创建活动中来。并及时与工作党委进行沟通联系,反馈开展情况。
(三)总结提炼(11月)
各级党组织认真研究总结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对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特色案例及时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工作党委。
(四)评定表彰(12月完成)
工作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汇报材料以及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力的单位给予表彰,授予“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示范点”,在系统内推广,实现成果共享。
五、具体要求
1、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此次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此次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的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在活动定位、工作标准、重点动作等关键环节上把关定向。
2、要精心策划特色项目的创建主题、周密部署创建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倾向。
3、工作党委将从留存党费中拨付一定的党员学习教育经费作为活动支持,系统各单位各党组织也应对活动经费给予保障。
联系人:组织干部处郑友志
电话:23115429 传真:63557188
电子邮箱:xzbgbc@shanghai.gov.cn
中共上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