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754301694D/2022-00016 文 号:沪府合办发〔2019〕7号 发布机关: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4 09:46:21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机关各处室,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新修订的《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助推本市对口地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中央赋予上海的光荣任务,也是上海义不容辞的责任;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共同助力对口地区2020年携手奔小康,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外办”)的重要职责,也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沪委发〔2017〕16号)等精神,现就驻外办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更加聚焦服务和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助推对口地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定位
密切与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强与本市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工作“不越位、不缺位、定准位、做到位”。当好“政务联络的桥梁、服务保障的基地、经济合作的纽带、信息交流的平台”,着力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社会参与、干部人才保障等重点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参与。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驻外办前沿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和一切力量全力参与助力脱贫攻坚。
2.坚持精准聚焦。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工作对象聚焦、资源配置聚焦、项目推进聚焦,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创新方式。贯彻开拓创新、精心设计的工作要求,深入总结和提炼脱贫攻坚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努力创新方式方法,多形式推进工作。
4.坚持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代表本市常设驻地的比较优势,加强与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融合和互补、与本市各单位的沟通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叠加效应。
二、全力参与对口支援
(四)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跨前对接本市对口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单位,拓宽渠道、健全网络,为前后方协同、条块联动、两地互动等提供有力保障。与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以及援外干部等加强沟通联络,构建定期沟通机制,形成密切配合、有效服务的“一盘棋”工作模式;与本市上级主管部门前后衔接、无缝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一体化”工作态势;与本市相关部委办局和区建立有效沟通网络,形成助力合作、渠道支持的“一张网”工作格局。
(五)合力推进项目。根据相关要求,密切配合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积极参与和督促对口帮扶项目的科学立项、按时开工、规范实施、竣工验收以及脱贫成效总结等工作。包括:参与对口地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参与所在地涉及本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企业项目以及资助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相关的业务受理和前期审核;定期落实开展项目巡查、项目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参与做好本市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参与并协助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相关考核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主动服务干部人才
(六)掌握基本信息。夯实服务工作基础,主动联系沟通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本市有关单位、驻地相关部门等,加强信息梳理,建立数据台账,掌握本市援派干部和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人才以及各类志愿者的相关信息。
(七)用心提供服务。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能力水平,善于调动社会资源,有效运用市场资源。根据需要,为本市援外干部人才在当地的工作生活提供帮助,为其所在单位和家属赴当地探望提供必要的帮助;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本市援派干部人才“5+1”保障工作;注意发掘本市援外干部人才、驻外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加强宣传;设计主题、丰富载体,定期走访慰问本市援外前方工作机构和干部人才,加强与援外干部人才的互动联动、互融互进。
四、大力推进帮扶合作
(八)加强产业合作。围绕产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脱贫要求,加强对本市和兄弟省区市产业转移、产业扶持的跟踪了解和联系对接;积极配合当地在沪开展招商推介活动,配合本市各方力量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的相关活动,为本市园区、企业等赴对口地区投资考察、落户做好相关协调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掌握两地相关签约产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后续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九)助推劳务协作。积极为对口地区农民工劳务输出、就近就业寻找出路;助力劳务协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与对口地区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有效的工作网络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对口地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等搭建平台。
(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驻地商会及会员企业、异地在沪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参与动员民营企业广泛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积极动员其他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本市对口地区脱贫攻坚。搭建多种类型的社会参与平台,促进交流互动,助推当地教育卫生、扶贫济困、科技文化、生态环保等事业发展。
五、深入开展信息调研
(十一)注重信息收集。围绕减贫成效、劳务协作、产业合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等方面,收集梳理本市和当地相关材料和政策措施,以及其他兄弟省市对口支援当地的重要政策举措和工作安排等信息;加强驻地和对口地区省情、社情、重大政策、经验做法等日常信息采集工作;定期报送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驻地重大突发事件相关情况。
(十二)加强工作调研。结合自身实际,策划和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深入一线,有针对性、高质量地参与做好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为服务决策推动工作提力增效。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要求,不断健全组织体制、理顺工作机制,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
(十四)细化目标任务。按照本市国内合作交流“十三五”规划以及相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规划,做好本单位的三年(2018-2020年)工作规划,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设计工作项目,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三年有规划、每年有计划,做到年初有方案、年中有跟踪、年底有反馈。
(十五)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注重日常、着眼规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好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大力推进信息数据库建设。
(十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扶贫政策研究。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类主题教育,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积极探索通过党的建设,将驻外办、援外前方工作机构、在外商会、驻地上海企业、援外干部人才等力量凝聚整合的有效途径。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推进驻外办理想信念体系、情感交流体系、保障支撑体系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行力强的高素质专业化驻外干部队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8年3月9日印发的《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参与做好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合委发〔2018〕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