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产品销售的回复

        更新时间:2021/03/10 11:22:02  


咨询时间:2021年3月9日

咨询内容:我们是一家注册在上海的民营企业,和内地生产企业有业务往来。现在希望响应国家兴农号召,想在上海进行一揽子扶贫和乡村振兴的相关产品销售。我们应该联系当地区县的哪个部门落实店面经营?在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否需要有类目增加?

答复时间:2021年3月10日

答复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我办于3月10日与您本人联系确认,您主要诉求有二,一是想增加经营范围,扩大营业店面,二是想在沪销售内蒙古扶贫产品。关于扩大营业范围事宜,建议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关于在沪销售内蒙古扶贫产品事宜,因内蒙古并非上海对口帮扶地区,建议按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向本市商务部门等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