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0/12/25 09:56:22  

今年以来,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我市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上海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意识。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及时学习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宣传活动,专门举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和法务讲座,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围绕学习贯彻《民法典》进行集中辅导,强化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推进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通过邀请在沪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就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实际问题进行专题解读,进一步增强全办上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成立由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较好地形成了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及部门各负其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同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机关处室考核内容,强化各级意识,压实各级责任。在做好办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1名公职律师的遴选和申报工作,不断增强办法治工作队伍力量。

(三)完善相关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要求,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推动深入基层一线寻策问计,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四)严格工作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等,明确决策程序和要求,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或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注重梳理与我办履行职责相关或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分阶段编印下发《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梳理相关工作加入“一网通办”事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机关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作用,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尤其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助力依法治市,及时参与处置有关社会矛盾。针对外省市在沪企业和人员纠纷矛盾时有发生的情况,依托各省区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和在沪商协会,及时了解各地在沪单位及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和维护社会稳定领域的风险排查,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应对处置,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全办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推进上海国内合作交流各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我办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通过党组会、办主任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和部署,增强办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二是不断完善决策机制。结合实际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民主、科学。

三是继续强化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四是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加强日常相关法律宣传工作,营造全办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

六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根据要求及时参与相关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和防范等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