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1/04/16 15:53:35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加强公开

(一)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新要求情况公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围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按照“两保持、三加强”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情况加强公开。在助力对口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围绕加快推进对口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着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着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等情况加强公开。在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围绕上海对口云南产业消费协作现场会、“百县百品”等活动信息加强公开。(牵头处室:扶贫协作处)

(二)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对口支援情况公开。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长治久安方面,围绕乡村振兴、民生改善、智力支援、干部人才培养培训、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对口地区发展等情况加强公开。在扶持特色产业和经济合作社发展发面,围绕鼓励和引导上海企业投资兴业,助力消费帮扶,开展农产品销售、“引客入喀”、“引客进藏”,组织产业政策、重大项目、文旅资源等推介展示活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等情况加强公开。在落实文化润疆润边要求方面,围绕挖掘对口地区优秀文化,组织引导对口地区来沪参加重大节庆活动,举办文化产品展示展销会、全方位推进文化交流互鉴等情况加强公开。(牵头处室:对口支援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情况公开。在强化舆论宣传方面,围绕落实“纪录小康工程”“脱贫攻坚答卷”“脱贫攻坚成就展”等重大宣传任务,加强“一起去看幸福”(暨“让小康有鲜艳的底色”)和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人等主题宣传,总结宣传本市助力脱贫攻坚经验和成效等情况加强公开。在社会动员方面,围绕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等情况加强公开。(牵头处室:推进指导处)

二、围绕创新开展区域合作和企业服务加强公开

(四)深化重点区域合作情况公开。聚焦上海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围绕《上海与全国主要城市区域联动指数》相关内容的研究发布、本市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都市圈等国家战略地区合作、推进落实沪连对口合作和加强本市与兄弟省区市的友好城区建设等情况加强公开。(牵头处室:区域合作处)

(五)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公开。聚焦本市“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空间发展布局,围绕推动落实《关于深化国内合作交流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嘉定区深化国内合作交流加强投资促进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等情况加强公开。围绕服务引导国内企业来沪发展、上海企业国内布局、放大进博溢出效应等情况加强公开。(牵头处室:企业服务处)

(六)加强办事机构服务管理情况公开。谋划“后脱贫”时期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规划发展,围绕构建驻沪办事机构联络协调新机制、出台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双服务”“双通道”建设等情况加强公开。围绕促进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协同做好长三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加强公开。(牵头处室:联络处)

三、围绕深化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加强公开

(七)推进政府采购和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扩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在官网政务公开栏独立建设政府采购子栏目,便于精准公示、精确查找。按规定及时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公开。(牵头处室:计划财务处)

四、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八)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推动法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量化、细化、具体化,应主动公开的制度规划、文本规范等决策类信息应按时公开,同时加大执行类、管理类和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关项目实施推进、会议筹办举办、活动策划开展等过程性信息应以会议或活动简讯形式公开于官网。加强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的协同联动,坚持一稿多用、两途并重,推动官网和政务新媒体两种渠道共同发力、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相互促进。(牵头处室:各处室)

(九)提高解读回应实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多元化解读。加强对网站留言、12345和信访等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的办理回复。(牵头处室:各处室)

(十)落实年度重大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在国内合作交流“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邀请企业、个人等利益相关方列席相关会议不少于3次,不断提升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影响面和公众参与度。结合举办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等,认真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通过座谈或问卷方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牵头处室:政策研究室、服务中心)

(十一)加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对口帮扶工作实际,加强对各区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指导提炼,年内至少出台1个该领域的标准化应用产品。指导各处室动态调整优化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牵头处室:综合秘书处)

(十二)强化公开督查考评。年内向主要领导至少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内容的公开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市区结对联动,邀请相关专家同步解读和辅导。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查指导和考评通报,压实业务处室公开主体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牵头处室:综合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