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 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延期2年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4/10 10:08:30
各相关单位:
经评估研究,《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沪府合办规〔2020〕1号)拟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13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16日17:00前反馈。
联系方式:021-231154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各相关单位:
经评估研究,《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投资项目实施细则》(沪府合办规〔2020〕1号)拟在原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13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16日17:00前反馈。
联系方式:021-231154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