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红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沪府合组〔2019〕52号 更新时间:2019/08/09 08:58:14
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机关各处室,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方案》,党组决定:
夏红军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处二级调研员;
袁齐忠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域合作处二级调研员;
骆美玉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一处二级调研员;
仇文江同志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蒋明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秘书处四级调研员;
庄怡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四级调研员;
卞佳颖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
童钢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处四级调研员;
汤企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推进指导处四级调研员;
周彦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络处四级调研员;
王瑞萍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一处四级调研员;
樊洁同志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戴璇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秘书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作良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秘书处二级主任科员;
杨奕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二级主任科员;
陈一凡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姚志峰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处二级主任科员;
赵元硕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对口支援处二级主任科员;
胡晓勇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扶贫协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龚文锦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推进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婷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推进指导处二级主任科员;
裘俐敏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域合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蒋晨明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域合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叶芜陵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企业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学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络处二级主任科员;
孙伟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一处二级主任科员;
沈佳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一处二级主任科员;
张宏伟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二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家鹤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信息处二级主任科员;
徐玮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二级主任科员;
周诗同志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委员会二级主任科员;
吕硕琦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四级主任科员;
史苑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陈佚捷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扶贫协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苏健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扶贫协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叶宗华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域合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杨大勇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四级主任科员;
王亚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秘书处一级科员;
凌瑜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扶贫协作处一级科员;
龚治力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络处一级科员;
顾志松同志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交流二处一级科员;
陈杰同志任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直属机关(单位)委员会一级科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