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15 08:28:33  

  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V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

  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

  各区政府、相关部门、各前方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结合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实际,我办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送请贵单位征求意见,请于4月19日(周五)下班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办。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创新消费扶贫实践,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结合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围绕促进本市对口地区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帮助对口地区改造生产链、畅通流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 深度融入上海大市场、全国大市场,进一步丰富“上海服务”“上海购物”品牌内涵,为助力对口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更大力量。

  本市消费扶贫工作聚焦扶贫协作地区(云南、贵州遵义) 和对口支援地区(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果洛等)直

  接联结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旨在激发 内生动力,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当地产业持续发展。

  二、形成社会各界自觉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态势

  (一)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 扶贫。鼓励本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 专院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 地区产品,优先从对口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 发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具备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 位,可明确一定额度或一定比例的办公、会务用品和职工福 利从对口地区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定向采购。鼓励各级工会按 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对口地区疗休养和开展工会活动,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产品。(责任单位:市政府合 作交流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 管理局、市总工会,各区)

  (二)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消费扶贫。 深化携手奔小康行动和“双一百”村企结对精准扶贫,把促 进贫困县、贫困村农产品销售作为优先目标,鼓励民企、外 企和“两新”组织等采取“以购代捐” “以买代帮”等方式 采购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劳动致富、增收脱 贫。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 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中 国农民丰收节”等平台和中秋、国庆及元旦、春节等消费旺 季,策划推进“云品进社区、万家帮万户” “买一斤米、添 一块砖” “我们在行动”等活动,推动消费扶贫各类主体 的需求与对口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推广乡村特 色美食和美景。在国家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活 动,发出倡议,形成声势,引导全社会参与。(责任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市政府合作 交流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区)

  (三)把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援受双方、前后方紧密配合,加强规划计划对接和项目引领, 把云(遵)品入沪、沪客入滇(遵)和促进新疆、西藏、青 海等地农产品产销对接作为长期战略和重点任务,将消费扶 贫纳入各级结对帮扶内容。引导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 流通企业等与对口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在市、区 层面分别设立对口地区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在知名商圈、 卖场、城市购物中心建立一批对口地区农产品销专柜、专窗。 大力推广订单农业、体验消费、直供直销模式,组织对口地 区优质绿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商超。鼓励 本市各类企业到对口地区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 农产品就地加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优化劳务协作机 制和政策,开通劳务直通车,鼓励购买对口地区劳务,帮助

  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前方工作机构,市政府驻外办事处)

  三、大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四)打通农产品上行供应链条。协助对口地区引导和 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龙头企业,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 设,打造农产品收储、分拣、包装基地和冷链物流体系。发 挥示范项目作用,协助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把一家一户、一村一社零散生产个体更好联结起来,为农产 品上行供给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 市农业农村委、市工商联,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五)搭建农产品在沪销售网络。支持对口地区来沪参 加华交会、农展会、茶博会、新春大联展等展销对接平台, 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产品。为 对口地区来沪推介特色农产品和举办文化周、美食节等提供 便利。联合举办上海对口地区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 本市大型商贸企业、批发中心与对口地区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加强产销关系。发挥商务扶贫联盟、电商扶贫联盟等作 用,以市场主体为载体持续推动消费扶贫向主流消费群体、 消费趋势精准对接。采取政府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 建设2-3个稳定运行的市级对口地区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 各区也要加强展示平台、销售网络建设,通过市区联动、政 企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服务对口地区农产品的 展示推介的综合效能。借助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契机,推 进“百店百柜”行动,支持对口地区农产品入驻百家社区店 和在百个标准化菜场设立销售专柜。(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六)发挥电商扶贫独特优势。用好上海电商企业集聚 优势,引导电商企业关注对口地区农产品上行,深度参与消 费扶贫。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协助对口地区设立扶贫专卖店、 电商扶贫馆和扶贫频道,对扶贫示范企业入驻平台给予费用 减免和流量支持等。推动电商企业产地直采直供,合作建设 电商扶贫车间、多多果园、定点供应基地等。借助电商平台 宣传优势,支持对口地区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爆款” 网红产品。依托电商企业销售渠道和物流网络,建设一批社 区智慧微菜场,减少从产地到餐桌的中间环节。(责任单位: 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 作机构)

  四、协助对口地区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七)加快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供给。以优质、安全、 绿色为导向,帮助对口地区农产品开展原产地保护和标准化 生产示范,建设20个总计2万亩以上示范种植基地和供沪

  外延基地。鼓励本市农业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依托对口地区 资源禀赋,培育和研发优质农产品品种,因地制宜推广先进 适用种养技术;协助对口地区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 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或登记,开展标准化生产。推广食用农产 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系统,加强与对口地区监管信息共享、协调对接,确保生产 者和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聚焦贫困村,以“企业+合作社+ 农户”为主要模式,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订单订制农 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联合专业机 构和企业,推进沪滇、沪遵扶贫协作中草药(民族医药)规 范化种植项目,2020年前建设100个左右“百草村”,在品 种选择、技术指导、产品收购、品牌营销、宣传推广方面给 予政策倾斜,化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竞争优势。(责任单 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工商联,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八)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协助对口地 区以州市或县为单元统一制定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共享共 用共推区域性农产品品牌,提升辩识度和影响力。启动实施

  “百县百品”工程,严格入沪销售标准和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一个贫困县重点打造一个款类优质农产品,采取竞争申报、 专业评定、倾斜支持、动态管理的办法,筛选认定100种左

  右特色鲜明、品质稳定、竞争力强、辩识度高的区域品牌农 产品稳定供应上海市场,在中高端消费市场中树立对口地区 农产品良好口碑和形象,并以此影响带动县域农产品价值提 升和供给改革。重视媒体宣传,依托质量月、品牌日等专项 活动,加强对口地区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展示和推介。 加强对消费扶贫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实行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坚决剔除害群之马和趋利失义行为。(责任单位: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 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五、培育契合国际大都市特点的消费扶贫新热点

  (九)推进康养休闲旅游扶贫。发挥对口地区旅游资源 富集和上海重要旅游客源地优势,协助对口地区加强旅游规 划和宣传,组织旅游企业、媒体参与对口地区旅游线路设计、 产品开发、品牌宣传,使对口地区成为上海及华东地区消费 者首选旅游目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易地搬迁配套 等,协同对口地区建设康养基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配套 设施,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支持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 质升级。帮助当地培训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提供 营销、服务、管理指导。支持贫困人口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和 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将对口地区红色 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康养特色小镇等作为本市职工疗 休养目的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职工、青少年赴对口 地区疗休养和研学旅行。开通旅游包机、专列,为上海市民 赴对口地区旅游提供便利。协调对口地区给予上海市民景区 门票、酒店住宿等费用减免或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市文 化旅游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委,各区)

  (十)丰富文化扶贫内涵。依托上海规划智力资源,深 入挖掘对口地区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 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支持对口地区组团参加上 海国际艺术节、国际旅游节等活动,扶持对口地区打造优秀 剧种、歌舞、音乐等文化产品,在策划、编导、市场营销等 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边疆民族优秀文化嫁接上海演出大市 场。支持对口地区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引导上海乃至国内外 优秀创意、设计、研发、营销等专业机构与之合作,守正出 新、焕发活力。与对口地区合作打造“非遗百工坊”,帮助 培训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实现非遗传承人和创业致 富带头人的身份合一,带动更多从事相关传统文化和手工技 艺的贫困群众脱贫,促进当地文化产业健康向上、蓬勃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各区)

  (十一)拓宽服务消费。进一步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水 平,拓宽消费扶贫新渠道。到2020年,本市与对口地区通

  过劳务协作实现就业扶贫规模力争达到30万人。坚持就业 就近就业为主、异地转移就业为补充,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 相结合,帮助贫困劳动力开拓眼界、增长就业技能,激发脱 贫攻坚的内生动力。结合本市社区治理、养老看护、市政管 护等事业发展需求,有序引导对口地区贫困劳动力来沪从事 家政、护理、保洁、保安、市政管养等紧缺工种和劳动密集 型行业工作,缓解企业和社会用工难。通过帮扶政策引导, 鼓励企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劳务协作。(责任单位: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政府合作 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十二)满足年轻消费群体需求。针对都市年轻人个性 化、时尚化、体验式消费的需求,结合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 “样样有、样样好、样样少”的特点,广开渠道,组织研发 一批符合年轻人消费心理、消费品味的小众化产品和服务, 加大通过电子商务、自融体平台等推送和宣传,将品质生活、 公益扶贫和自我价值实现有机融入,改变公众对贫困地区产 品的传统认知,引导都市年轻人在愉悦的消费体验中更好认 识对口地区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更好认 识对口地区风土人情和悠久历史文化,拓展国情教育和民族 团结教育的途径,培育消费扶贫新势力。(责任单位:市商 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 贫工作的统筹指导,依据实施意见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 各区、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结对帮扶任务的实际情况,明确 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动消 费扶贫深入开展。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宣传消费扶 贫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树立标杆示范,推广成功 模式,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 各区)

  (十四)完善利益联结。消费扶贫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 和重点领域,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倾斜支 持。要完善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 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 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保障贫困人口土地 流转、务工、经营、股金分红和利益分配中的正当权益。发 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解决空心 村、经济薄弱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增强贫困村、贫困人口 与市场的对接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农 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

  (十五)加大政策支撑。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 重点围绕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链改造、品牌塑造推广、销售 平台建设、畅通流通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研究制订针对对 口地区区域品牌农产品和纳入“百县百品” “百草百村”范 畴的优质农产品入沪销售给予检验检疫方面的便利措施。各 区、相关部门也要拿出资源支持消费扶贫,根据工作开展情 况和实际成效,对相关市场主体给予补助和激励。鼓励国有 商贸企业和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给予对口地区农产品来 沪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提升市场占有率更大倾斜支持。要 积极协调对口地区,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对投资对口地区农 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 金融、土地、用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 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 激励。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和 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 持、评先评优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 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村农 村委、市财政局,各区)

  (十六)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 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

  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指标权重。各区和相关部门、单 位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帮扶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政策落到实 处。(责任单位: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文化旅 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