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754301694D/2022-00018     文 号:沪府合办发〔2018〕7号     发布机关: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4 09:44:33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度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根据《2018年度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018年上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和具体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外办)相关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驻外办有关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纳入驻外办目标管理考核并同步进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评估。12月5日前,各驻外办对照《方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填报《2018年度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中有关全年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具体措施,完成自查自评。填报内容须情况真实、数据清楚。同时,做好年度工作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

(二)征求意见。12月15日前,驻外办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就驻外办年度工作相关情况征求本市前方指挥部、联络组等意见。

(三)综合评议。12月25日前,工作小组各成员(相关处室)进行考评,提出考核意见。对在廉洁从政、财经纪律、安全运行、保密工作等方面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实行一票否决。

(四)形成结果。2019年1月10日前,工作小组综合各方意见后,提出驻外办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意见。

(五)结果运用。对驻外办目标管理考核总分第一名,以及在落实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成交办任务和加强内部建设等单项工作中表现较突出的单位,将在年度驻外办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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