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届市级先进社会组织评选候选单位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5/04/23 17:28:32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内通过自荐、初评和评审等环节,经研究决定,推荐上海市江苏商会、上海市浙江商会等2家社会组织参加评选。

  特予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与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联络处联系。

  联系电话:23115458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江苏商会先进事迹材料.pdf

附件2:上海市浙江商会先进事迹材料.pdf